根据《钦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暂行办法》(钦宣〔2022〕1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一批钦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创建和评选工作的通知》(钦宣字〔2022〕37号)要求,经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实地测评、综合评价,市委宣传部拟初步确定第一批钦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名单。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第一批钦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拟命名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共场所类(1个)
灵山县人民广场
二、窗口单位类(2个)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
三、学校类(4个)
钦州市第八小学
钦州市第三中学
浦北县金浦中学
钦州市第二幼儿园
四、社区(街道)类(1个)
钦南区文峰街道文昌社区
五、乡村类(2个)
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
灵山县丰塘镇修竹村
本公示自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在此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委宣传部反映。电话:3688107,邮箱:qzxck1008@163.com,通讯地址: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1008室。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