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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名单公布!钦州+2
来源:钦州发布、国家民委、广西民委 2026-01-30 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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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国家民委公布了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共命名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广西共有27个地区和单位榜上有名。

广西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如下:贵港市、南宁市良庆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万秀区、钦州市钦北区、兴业县、乐业县、贺州市平桂区、天峨县、崇左市江州区、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苍梧县六堡镇、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街道明秀南社区、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金窝社区、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涠洲信用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小学、桂林市全州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国际壮医医院、北海市旅居者联合会、贵港市平南县商会、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金龙边境派出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车务段。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

(民委发〔202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移民管理局综合司、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办公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时代特征鲜明的先进典型,在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希望被命名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更多经验,为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不断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拓展阵地渠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创建为民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杜绝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2026年1月22日

作者:

编辑:梁正城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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