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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来源: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 2024-11-19 0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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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背景下进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此次《统计法》修改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新修改《统计法》,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本次《统计法》的修改,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时代所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所急,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统计领域改革任务的最新成果,必将对统计部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一)《统计法》修改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16年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并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直接写入《统计法》,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统计法》修改是促进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统计部门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扎实可靠信息支撑。此次《统计法》修改,体现新发展理念,围绕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调查、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制度规定,必将有力提升我国政府统计的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统计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法》是开展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是规范统计行为的基本准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及时固定为法律规定,必将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四)《统计法》修改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当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统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如统计造假问题仍有发生,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中国式现代化统计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数字经济统计核算等制度方法有待进一步健全等。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统计造假屡禁不止、统计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正,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制度基础。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贯彻宣传。

新修改《统计法》正式公布以来,钦州调查队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

(一)抓好“关键少数”的学习贯彻。钦州调查队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组织队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在编干部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在9月24日召开的党组会和9月30日的全体青年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的最新规定和重点内容。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刻领悟新修改《统计法》的主旨要义和精神实质,将统计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各专业培训、年报培训、全体会议以及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二)抓好“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钦州调查队深入推进“普法+业务”相融合,落实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同部署、同开展,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宣传的常态化。在9月份以来举办的住户类、涉企类、农业类调查业务培训班上,向参加培训班的本队调查员、企业统计员、辖区辅助调查员宣讲新修改《统计法》,详细解读相关修改条款,重点学习与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三)抓好“地方干部”的法治教育。今年以来,钦州调查队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将统计法课程纳入市委党校每期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研讨班的必修课程。9月25日,钦州调查队再次应邀到钦州市委党校为“2024年钦南区、钦北区青年干部培训班”,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培训班详细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对修改的相关条款进行重点介绍。结合近年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地方青年干部守牢统计法律底线。10月22日,钦州调查队到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街道办组织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讲进基层”活动,向参加活动的市、县、街道党员干部和业务负责同志详细解读相关修改条款,收到良好反响。

(四)抓好“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钦州调查队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大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9月20日,钦州调查队联合钦州市统计局在钦州市永福广场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统计法治知识宣传咨询点,向前来参观的群众详细解读新修改《统计法》,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统计调查业务,争取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国家调查队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聚焦主业,将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践行在日常工作中。

《统计法》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推动《统计法》全面高效贯彻执行,是统计部门的天职。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要深刻领悟本次《统计法》修改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学深悟透新修改《统计法》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奋勇前进。

(一)健全惩防责任体系。新修改的《统计法》增加统计监督有关规定,在立法目的中明确“加强统计监督”,推动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职能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履行好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依法统计、体法治统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频度、广度、深度,主动适应调查队专业种类多、指标类型复杂、检查对象多样等特点,在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规范性、专业件、有效性上持续发力,灵活运用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打好惩治统计造假“组合拳”,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为民统计的基本原则。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科学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核心要求,要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确保统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民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关注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深入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与特证。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作为市级调查队,在国家调查事业中扮演承上启下的重要工作角色,市级调查队的统计工作必须紧密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更加深入地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新篇章提供坚强统计支撑。

作者:梁朝理

编辑:莫斐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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