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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冲卡逃避检查,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钦州交警 2025-11-25 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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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

作为司机,理应主动配合

但这名司机

却选择“脚底抹油”

强行冲卡逃跑!

结果……


案例详情

11月21日21时许,钦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城区某路段开展执勤执法。22时许,执勤交警示意一辆小轿车绕行,该车冲过警戒带闯入执法现场,随后加速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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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驾驶人上述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警方迅速锁定车辆,于22日凌晨查获违法嫌疑人甘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未达酒驾处罚标准)。据甘某某供述,事发前饮用一瓶啤酒,途经执法路段时因心虚慌乱,冲过警戒带后仍未停车,直至事后才发觉行为惊险而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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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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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交警民警对甘某某错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钦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

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交通参与者在遇到路面执勤检查时

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

切勿心存侥幸逃跑拒检

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给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目前,钦州公安交管部门

正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

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底线

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作者:

编辑:莫斐媚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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