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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钦州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04-27 1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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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钦州市气象部门于2026年4月27日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二级应急响应,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4月27日9时启动钦州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尤其是平陆运河施工沿线)防汛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一、市防汛办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确保安全,并适时在新闻媒体通报防汛有关情况。

二、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由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受影响区域的县、镇、村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应在岗在位,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易涝点、低洼地、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加密巡查,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提前预置排涝设备和救援力量;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防汛的工作情况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上级防汛办;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防汛办。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27日

作者:

编辑:莫斐媚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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