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所有商家、企业及相关单位:
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带来的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市持续强降雨,城区多处道路出现积水、内涝。为稳住民生商品、防汛物资价格,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现向所有经营主体作出以下明确提醒和告诫,请严格遵守:
一、诚信合法经营,不准串通涨价
所有商家要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等日常食品,以及沙袋、抽水泵、雨衣、救生衣等防汛物资正常供应、价格稳定。
禁止行为:借着灾情、汛情故意涨价赚黑心钱;同行之间通过口头约定、微信群商量、行业通知等方式,统一涨价、不让低价售卖商品。
二、不准造谣囤货,严禁哄抬物价
禁止通过微信群、短视频、朋友圈、商户群等平台,编造物资紧缺、全面涨价、货源不足等虚假消息,不准渲染涨价氛围、制造市场恐慌,诱导其他商家跟风涨价。
禁止行为: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民生食品和防汛物资,人为造成供货紧张;通过捆绑销售、定制套餐、强制搭售等方式变相涨价。
三、商品明码标价,禁止隐形收费
线下超市、菜市场、药店、便利店、五金店,以及线上电商、外卖、社区团购、跑腿平台,所有商品必须贴好价格标签,做到货品和价签对应、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更新。
禁止行为:在标价之外额外收取费用;私自收取未标明的配送费、加急费、装卸费等;下单后擅自毁约、临时涨价。
四、杜绝价格欺诈,不做虚假宣传
禁止行为:标价低、结账高;搞虚假折扣、虚假降价,用低价吸引顾客后高价结算;用误导性文字、图片标注价格;谎称商品是“政府定价”欺骗消费者。
五、违法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价格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收入,最高可罚5000元;
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罚50万元;
哄抬物价、推动价格大幅上涨:最高可罚300万元;
商家串通涨价、操控市场价:最高可罚500万元;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自查整改与监督举报
本提醒发布后,所有商家立即自查整改,纠正各类价格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和价格监测力度,重点严查粮油肉菜、防汛物资、住宿餐饮等领域。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从严、从快处罚并公开曝光。
社会监督举报:如发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欢迎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