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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
来源:钦州新闻网 2026-08-23 1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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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钦州市气象台2026年8月22日20时50分将台风四级预警提升为三级,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会商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2日21时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

一、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汛办负责人在市防指驻守值班,必要时,可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请市气象局、广西沿海水文中心、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局、钦州海事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成员单位于2026年8月22日21时30分前派员进驻市防指联合值守。

二、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加强值班值守;由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防台风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受影响区域的县、镇、村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应在岗在位,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防汛工作。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2日

作者:

编辑:莫斐媚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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