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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过剃头!扬帆大道快车道逆行
来源:钦州交警 2025-12-19 1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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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

是最危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当你逆行的时候

是否抱有这些侥幸心理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因逆行引发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12月17日下午

钦州公安交警通过网络巡查发现

一网友的举报视频

视频显示,2025年12月10日18时10分许,一辆小轿车在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南大道上逆行,由于正值下班晚高峰,道路上车流量非常大,小轿车逆行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通行秩序,更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多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

发现该举报视频后,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举报视频中车辆号牌信息联系涉事驾驶员到大队进行处理。12月18日上午,涉事驾驶员戚某某到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理,经询问得知,戚某某为外地人,因对本地路况不熟悉,按照导航行驶时,误将道路中间隔离花带旁的车道判断为可通行车道,驶入快车道逆行看到前方来车后才察觉自己走错了方向。

随后,在民警普法教育过程中,戚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逆行行为的危险性和违法性,自己也感觉后怕,并郑重表示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戚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车道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以下危害:

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车辆,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机动车“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骑行者同样也要负事故责任。

图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你以为逆行抄了近道

实则是驶入了危险的“快车道”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作者:

编辑:黄冰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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