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提醒、指导广大市民朋友、各企事业单位做好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向广大市民朋友和各企事业单位发布《告全体市民书》(附件1)、《告企事业单位书》(附件2),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积极宣传,请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传递台风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各企事业单位及时避灾避险。
附件:
1.告全体市民书
2.告企事业单位书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
告全体市民书
广大市民朋友: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9月24日至25日影响我市,届时有严重风雨天气,台风气象灾害风险高。为保护好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您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台风动态和防灾避险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御措施。
二、请尽量减少外出。居家要检查好阳光棚、空调外机、防盗网、遮阳雨棚等是否牢固并及时做好加固。将阳台摆放的花木移至室内,以防出现高空坠物。关严门窗,对玻璃门窗和铝合金门窗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在窗玻璃上用胶布粘“米”字图形。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室内如遇进水险情,提前切断电源、煤气阀门。
三、居住于山洪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高陡边坡、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的住户保持高度警惕,提前熟悉转移路线、避险地点。出现异常情况,要听从相关部门的转移安排,及时有序撤离。险情解除前,不要擅自返回,确保自身安全。
四、如确需在外,注意高处坠落物体,切勿在玻璃门窗、危棚简屋以及临时建筑逗留,不要在广告牌、铁塔、电线杆或大树下避雨。主动避开可能发生落石、滑坡、山洪泥石流、泄洪河道等危险区域。
五、建筑工地和厂区应加固围板、围墙、工棚、脚手架、塔吊、升降机等设施设备。
六、开车通过有积水路段,要根据交警引导通行,不可盲目涉险通过,一旦遭遇车辆涉水熄火,应立即弃车避险。行人在户外积水中行走时,要注意观察,防止跌入排水井。远离带电设施,不要触碰各类带电的广告招牌类设施。
七、渔船和水上作业船只要船回港、人上岸,养殖人员要上岸避风。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要做好火灾防范,落实加固措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八、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台风期间采取避险措施,非必要不出门,手机充满电,适当储存一至两天的生活用水、食物食品。
广大市民朋友们,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请遵照以上防范措施,我们和您一起平安度过台风天气。防御台风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0777-3686600。
钦州市公安局:110。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
附件2
告企事业单位书
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9月24日至25日影响我市,届时有严重风雨天气,台风气象灾害风险高。为切实做好台风“桦加沙”防范应对工作,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现向各企事业单位告知如下:
一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及预报预警。落实防汛工作职责,时刻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雨、防风、防雷电等安全措施。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向员工传达实时气象信息,提醒员工密切关注并加强防范。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事业单位户外活动一律停止,高空及户外施工一律停工。对本单位、生产区域范围内所有可移动管架、广告牌等进行加固,对办公场所等自有建筑物、室外悬挂物品、变电站、危化品仓库、地下空间、宿舍、车间、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地下经营场所要时刻注意防汛安全,提前做好备足沙袋、挡水板等应急准备。
三是要做好内涝的安全防范。地势低洼、容易发生内涝的企事业单位,做好办公场所、车间、仓库等场所维护工作,对可能受到威胁的员工和重要物资、设备提前安排转移。对遇(湿)水发生化学反应危化品要采取严密的防雨淋、防潮和水淹措施。仔细检查水、电、燃气开关、阀门,注意在此期间的使用安全;停产停工时要断开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件。
四是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支持工作人员远程办公,避免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期间发生危险,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五是做好学生群体的安全保障。学校要密切关注台风预警和有关部门的通知,一旦有台风影响,要按预案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时停课,如需遣散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学生应听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应避开危险区域,尽快到校或回家。住校师生应自觉服从校方管理,在警报未解除前,留守学校。
六是做好险情应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气象信息、防台风等级及防控措施要求,提前准备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遇到险情灾情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0777-3686600。
钦州市公安局:110。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