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2月12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周永富为钦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钦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霁霖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梁世奎为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
冯道远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英佑(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何海(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黄富丽(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樊琼(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陈颖桦(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何徽(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常清(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常秀慧(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欧阳效锦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其琼(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顾宁(女)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富丽(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何燕飞(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斯婷(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英佑(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海(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碧珊(女)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吴志新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12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志新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覃重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12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覃重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冯确耀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12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冯确耀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