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30日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李辉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滨海运河城市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所做的工作,完全同意对今后五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建议。
大会认为,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决扛稳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滨海运河城市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案为鉴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有力有效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不断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进一步增强,知责、担责、履责,推动管党治党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始终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廉洁高效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大会指出,未来五年,是钦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运河城市的关键期,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滨海运河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