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瑱,女,壮族,广西河池人,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最美基层民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4次。
河池市是大石山地区,千山万水间,公路就“挂”在悬崖峭壁上,崎岖、坡多、弯急,且临水临崖,事故易发多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这里曾因路险事故多,流传着“河池安,广西安”的说法。近年来,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的被动局面得到根本扭转。2020年至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下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12年“零发生”,较大事故年均发生起数由7起降至1起;在机动车保有量增长1107%的情况下,万车死亡率从2000年的36人降至2024年的2人。
推动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一代代河池交警人的真情付出。在这场守护群众交通安全生命线的攻坚战中,有这么一个勤劳的身影,二十二年如一日穿梭在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安全预防的各项工作中,这个身影就是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罗瑱,她用二十二年的坚守与创新,在交通安全战线上书写了一段感人的勤廉故事。
初心如磐:生命至上 彰显政治忠诚
2003年,罗瑱从派出所转岗成为一名交警。第一次出现场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驾驶员捧着在车祸中已死亡的妻子冲出来,妻子脑袋糊了,全身都是血……”这幕生死离别的场景,让守护生命的信念在她心中扎根。
作为一名党员民警,罗瑱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融入血脉。她常说:“我们努力减少一起事故就可能挽救一个甚至是几个家庭。”这份对生命的尊重与对人民的深情,驱使她二十二载如一日地坚守在事故处理的最前线。
在事故现场,她总是冲在最前面;在群众需要时,她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展现了新时代公安民警的政治本色。
创新实干:深度调查 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面对河池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罗瑱没有退缩。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女性深度调查专家,她以深度调查为抓手,推动压实各方责任,以交通安全责任体的工作思路,对事故发生深层次原因及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9月,辖区某县一辆货车侧翻致2死3伤。罗瑱没有就事论事,而是从超载问题入手,查阅上百份材料,走访20多家单位,最终查实两家运输企业都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她的推动下,4名企业人员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责,12个责任单位被问责。这是广西首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企业人员追究刑责,形成强烈震慑。
“开展深度调查督促追责担责,这是公安交警的职责!”面对各方的不理解,罗瑱一步不让、一寸不退。仅2024年以来,在她的深入调查和推动下,13名运输企业人员被依法追究刑责,多个监管部门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责力度为广西之最,通过做好事故处理“后半篇文章”,推动责任各方拧成一股绳。同时她牵头总结提炼“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筑牢交通事故预防源头屏障”的河池经验获自治区推广。
罗瑱的创新不止于此。2023年以来她牵头组织起草《河池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十条细则》,建立“人、车、路、企、管”事故综合预防机制;参与研发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隐患从上报、推送到整改的闭环管理。这套“细则+系统”的责任支撑体系属全区首创,2024年获自治区推广。
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守护公平正义
事故处理工作手握定分止争的权力,罗瑱始终保持着对权力的敬畏。“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百姓检验、历史考验。”这是她常说的话。
近年来,辖区某县一起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家属质疑对方酒驾,在申请复核时提交了18页纸的申请书还制作了事故专题片,甚至到交警大队吵闹。罗瑱顶住巨大压力,依法坚决制止了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检测要求,并深入调查发现原事故调查认定中确实存在瑕疵,于是毅然要求大队重新调查认定。有人说她“打自己人的脸”,她却说:“公平正义是对群众最好的慰藉。”
2023年2月,某市民因事故死亡,家属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罗瑱,希望将责任划分变更为同等或以下,以便获得工伤待遇。罗瑱严词拒绝:“对谁都一样,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最终依法维持了原认定。
作为事故处理科科长,她带着团队把清廉刻进每次事故查处工作中,面对事故当事人和家属邀约吃请,说情压力,她拒绝利益诱惑。12年来她共为600多名受害者办理了垫付抢救费、丧葬费1000余万元,但她却从未接受过事故当事人和家属的一餐吃请和一件礼品。同时,她带领科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理条例》,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等规章制度,积极扎实开展清廉警队建设,通过带头上清廉党课、组织科室民辅警深入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建设大家谈、组建科室民辅警家属清廉监督员微信群等举措,让清廉从制度条文变成科室每个人的行动自觉。
心系群众:救助创新 防止因事故返贫
看到事故受害者家庭陷入困境,罗瑱内心总深受触动。2011年全区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后,她开出了全区第一张基金垫付凭证。但罗瑱发现,救助基金审批流程复杂,“救命钱”往往不能及时到位。她大胆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借鉴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经验,将审批主体由领导小组变更为成员单位,由集中讨论变为分散审批,将审批时间从数周缩短到最快2天。截至目前,她先后为600多名受害者办理救助基金垫付,助力受害者申领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避免了受害家庭因事故重陷贫困。
二十二年如一日,罗瑱用柔弱肩膀扛起如山责任,在千山万水间守护着百姓出行安全。她创新实干,推动河池市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她清正廉洁,让每起事故处理都经得起考验;她心系群众,将党的温暖送入受害家庭。
“为生民立命,为生命坚守”,这不仅是罗瑱的工作写照,更是一名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她用忠诚与担当,在公安交通战线上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勤廉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