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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广西上调两项补贴标准,涉及两类人群
来源:广西民政厅官网 2026-08-06 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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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其中,城市、农村低保人均每月各涨1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上调2元、7元,以更好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从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城市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农村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后自治区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420元(含),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含)。

从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元,即从现行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2元;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元,即从现行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7元。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同步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备案。据悉,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所需资金原则上从各级财政筹措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共同分担,比例为8∶2,市县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要求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发放和补发,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作者:

编辑:莫斐媚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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