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增设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这是全国首个海港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也是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成果,将提升全区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畅通中国与东盟国家中药材贸易通道。

公告截图。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根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钦州港口岸进口,进口药材须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钦州港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钦州港口岸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组织口岸检验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为钦州港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正式承担该口岸的药材口岸检验工作。
据悉,钦州港药材进口口岸2019年启动申报论证工作,2024年9月正式向国务院呈报《关于增设钦州港口岸为进口药品(药材)口岸的请示》。申报期间,自治区药监局会同南宁海关指导钦州市人民政府,严格对照口岸设置标准和现场评估检查细则,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并多次赴国家药监局及口岸评估委托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请示汇报,全力推动申报工作取得突破。

4月28日,口岸现场评估专家组到钦州港自动化码头创新中心开展增设钦州港口岸作为允许药材进口口岸现场考核,图为钦州港自动化码头建设现场。自治区药监局供图
钦州港依托申报中心、检验检疫处理场所、自动化码头、铁路中心站等成熟配套,高标准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进口药材专用查验场地和监管仓。创新构建“海关查验+药监抽检”协同机制,实现一次申报、联合查验、分别处置,有效压缩通关环节、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同步开发进口药材全链条追溯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通境外发货、口岸通关、检验检测、市场流通各环节数据,实现进口药材全生命周期可追溯。针对质量安全风险,建立不合格药材闭环处置流程,联合制定监督销毁、整批退运等刚性管控措施,筑牢进口药材质量安全防线。
作为口岸检验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增配高分辨质谱、基因鉴定等高端检验设备,实现进口药材检验品种全覆盖。同时,将检验时长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检验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钦州港口岸获批国家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将进一步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口岸服务功能,拉近中国与东盟医药市场的空间距离,深化中国—东盟医药产业合作,助力广西打造面向东盟的医药贸易枢纽。